发表于 2013-04-11 08:47 IP属地:未知
盘前提示:今日为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昨天尾盘15分钟的抢筹行为应与此有关,今日继续盯紧盘面,如盘中大单活跃,计划加仓至二分一或四分三仓位。毕竟,除权后的填权是大概率事件。
如收盘前持有100万股,将分红3.8万元(含税),一个月内卖出缴税20%,分红即3.04万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76,218,83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22,096,31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本次分红向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
后每10股派0.342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扣税后每10股派0.361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根据先进
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
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01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