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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论坛 >  开超级豪华车上路简直就是公害。

发表于 2015-07-16 10:41    IP属地:未知

引用 北鲸沙发 于 2015-7-16 10:11 发表的回复
没保持啊,确实有风险,我自己担啊。前面是宾利的时候我早早就并线走了,我傻啊跟人家后面。
你是总喜欢跟豪车后面?什么心态?
既然你也做不到保持安全车距,那就别要求别人时刻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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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6 10:42    IP属地:未知

引用 mantouchiren 于 2015-7-16 10:12 发表的回复
特地注册了来骂这S B
逻辑都不清楚你跟我们讨论什么?
不过也是,除了发着帖看着别人开豪车你还能干什么?
S B
你注册100个也没用,我都不怕扣分你还怕实名评论,真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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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6 10:43    IP属地:未知

引用 北鲸沙发 于 2015-7-16 10:13 发表的回复
违章常态啊,
老美有一点好,就事故本身来说,谁犯错谁的责任。而不是简单的后车责任。
谁犯错谁担责,明白不?
就事故本身来看,谁犯错。这个时候,轻微超速会被忽略掉的。
对啊,违章事故承担责任应该啊!问题是美国有个人破产,赔偿实际上也有限度。这个就是我说的底线,问题是中国没有这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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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6 10:44    IP属地:未知

引用 北鲸沙发 于 2015-7-16 10:14 发表的回复
那你也是有病,大家就事儿论事,有理说理,你这蹦出来满口喷*的,滚粗。
呵呵,我在几十页往后回帖只选讲道理的说,哪怕反对我也行。那些喷子随他们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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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6 10:48    IP属地:未知

引用 沐桑 于 2015-7-16 10:24 发表的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安全车距为100米以上;
一般来说,本朝教规规定100km/h速度,安全距离需要100米。国外一般规定小型车是速度除以2,大型车是车速减20。不知道lz所谓的高速保持200米的安全距离,,,是在哪个星球开车?
至于我开车有没有留足安全距离,不需要lz操心,我追尾了别人,我认。
你认是应该的,但是自己做不到绝对守法,就别要求别人绝对守法。
法律不是说不能违法,而是说违法的代价。就像小孩子不是不能犯错误,但是要懂得犯错误的代价。但是这个代价应当有限度,比如你不能因为小孩子说了脏话就把它从家里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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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6 10:49    IP属地:未知

引用 mcalex 于 2015-7-16 10:26 发表的回复
小张有500万存款,在北京内环买了套房余下的钱买了辆迈腾。
小明有500万存款,买了辆400多W的宾利,租房住。
小方有500万存款,在外环300W买套房,买块100多W的表,出门天天打车。
小王有500万存款,没房没车就爱去夜场玩,每天喝几万块钱酒。
小李有500万存款,炒股炒没了。
大家都有自己的爱好,有选择的权利,开好车不代表他就活该路上成为弱势群体。同样每个人都有自己想法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你说的很对,但跟我说的不是一回事。
而我说的是,你的生活方式,不应当对别人的生活方式造成威胁,而仅仅是因为一次无关紧要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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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6 14:37    IP属地:未知

引用 jafar 于 2015-7-16 11:24 发表的回复
无论万分之一还是百万分之一,保险的作用就是以防万一的,就是99%的时间你是用不到的。你没钱你胆子大你也可以不买商业保险,也许几年也不出事故。
至于我愿不愿意把保险提高到撞1000万的车,那就要看你评估自己遇到这样事故的几率和自己的承受能力了。
没有绝对的保障,只有你能根据自己能力能接受的风险水平。
你这种评论就完全脱离社会现实了,纯粹把一个社会问题转换成了个人选择。
第一,保险是有合理范围的,大概在合理范围内20-50万左右可以自由选择,这个是社会常态
第二,无保险和超额保险都不属于正常范围,在整个体系里不属于主要部分,更不可能用于要求其他人或者评价其他人。
第三,买20-50万保险合理合法,而且已经照顾到了其他大多数人的权益,没理由被指责。
第四,为了百万分之一的人的出行利益,剩下的人都要买2000万的保险,绝对不是一个合理的保险模式和社会成本模式。
你个人怎么选择是你的事情,但是你脱离社会现实来讨论这问题,把一个社会问题转换成个人选择,就变成完全没标准,没有结论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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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6 14:41    IP属地:未知

引用 jafar 于 2015-7-16 11:29 发表的回复
您真是太能辩了,人家说卖女儿,哈哈,真卖你敢买吗?
当然要赔了,你善良说不用赔那是情分,我坚持要赔那也合情合理。
就像前几天西安那个小孩划车的,家长也是类似LZ态度,一个孩子不懂事云云,当时看了视频我的反应就是卖房子卖地你也得赔,作为一个完全没有责任受害者,我可以不看过程只要赔偿的结果。
你先别说敢不敢买,如果社会允许,并且不犯法,绝对有敢买也敢卖的,这有什么稀奇?旧社会不就是这样吗?
为啥现在不准卖了?凡事都有底线而已。
地主没底线让卖孩子,债主也可以没底线闭着眼不看人家卖孩子。你要是觉得卖孩子这种没底线的事情该做,卖孩子也得把帐还上,那我们就真不是一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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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6 14:42    IP属地:未知

引用 jafar 于 2015-7-16 11:33 发表的回复
常态不代表合理合法!
LZ是越辩越胡搅蛮缠不讲理了。
故意是没人想故意,但你违反交规,注意力不集中就是你自己的过失造成的事故,撞了别人你就说你没钱?
你先别着急搅合吧,我原文是回的谁的话,说的啥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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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6 14:44    IP属地:未知

引用 dimezz 于 2015-7-16 11:54 发表的回复
不光为豪华车买单。当穷人撞到行人也是由相关认定机构认证。其实这是替穷人赔钱不是替豪华车赔。负面问题也不是豪华车带来的。是经济条件不好的人违章赔不起带来的。。违章是重点。
注意,我说的不是穷人赔不起,而是说有普通保险的人,生活小康但不富裕的人。这些人是大多数。对于一般交通事故,他们的保险完全可以覆盖。
请不要把问题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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