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03-04 17:06 IP属地:未知
歼-7II 出口型
在埃及接收首批 20 架歼-7A 飞机之后,针对飞机的缺点,埃方于 1981 年 5 月提出要对尚未交付的 40 架歼-7A 飞机做出进一步改进,着重解决能加挂 720 升机身副油箱和改进弹射救生系统等问题。与歼-7A 型相比,改用了敞开式的弹射救生系统,换装了第一次翻修寿命延长至 200 小时的涡喷-7 乙型发动机,更换了改进性能的 222 型测距雷达,机翼为以后改装法制 R550“魔术”近距格斗导弹预先敷设了电缆,机身副油箱改为 720 升。这种改进后的歼-7A 型飞机的技术状态实质上相当于原成都飞机制造厂当时正在批生产的歼-7II 型飞机。因此为了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和移交技术状态中与歼-7II 相混淆,内部把这种飞机称为“歼-7II 出口型”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