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01-24 18:06 IP属地:未知
1月24日 事件更新。
现在事情的情况是 我属于犯罪嫌疑人 对方属于受害人。警方一直压制着我的,我一直怀疑对方驾驶风格上 有问题,不排除酒驾,毒驾 之后的治疗 更可以认为是逃逸 找关系去了,对方 跟我说话都有些精神不正常 死活咬着我说 我逃逸 不要管他是否加塞 故意,要么赔钱赔礼 要么搞到我求饶。
我于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 拨打报警电话大约是1月18日晚6点15左右 对方拨打报警电话在7点左右(我的首次拨打110 主要是报警交通事故)大约一小时 警察到达现场,交通事故 也好 民事纠纷也好 都没有 询问报警人,而是直接在路边找到 对方车主 根本不问我的情况,之后我的证件被收走,进警局 我就被关起来了,对方在打架之后的一个小时内 还在 路边飘飘然的打电话跟没事人一样,进了警局 头就流血了,当时 交警来没走 对方车主就以受伤为由 要求治疗 之后就再也未出现在警局只到我凌晨被放出来,期间等候的交警也走了。
那么问题来了,警察在现场的时候并未询问当时情况 只是跟对方车主说 你全责。没有理我 也没有跟我说一句关于车辆事故的话,对方当时也并未提出他受伤 头破了,再就是 我怀疑对方酒驾 毒驾,正好在关键的验血 验尿这一系检查列前提之下,他以外伤之名 到医院 为了一个头部伤一去不回,并不接受一切调查,而且当场扣留的行驶证 驾照 事后竟然在他手上(它的保险公司在没有任何定责的前提下不知道哪来的技术手段找到了我的联系电话 要我拍照 给他赔偿)
更离奇的故事是 我现在的证件不知去向,事发责任区域 交通大队竟然没有出警记录,我的交通事故等于说 凭空消失,交警方回复是 那又怎么样 凭什么说是我拿的 你自己去补办撒,
等于说事故中,很多利于我 不利于他的事件全都离奇消失,以至于到如今 都没有办法查证追究,
并在没有任何出警签字的前提下,以主观的 对方伤情把我推上了 故意伤人的人 犯人名号并坐实。并且是逼迫我赔偿 和车险他全责 但是不给我修。正如事发当时说的话,赔礼道歉 赔钱就算了 不然搞死你。
[ 本帖最后由 每天喝稀饭 于 2017-2-8 03:2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