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2-11 23:30 IP属地:未知
董路的一篇博客
2008-02-09 2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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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文化
题记:
如今明星偶像们需要做的是砸烂自己的电脑
而普通凡人应该做的则是——砸烂所有的明星偶像!
去年3。15曾经有感而发写下一篇题为《砸烂所有的明星偶像》的博文。其中主要的中心表达——
“我以为更为积极切实的同时也值得努力去尝试的一种方法是——在全社会范围内掀起一股“砸烂明星偶像”的运动;还原所谓明星偶像与常人无异的本质属性,让那些的所谓的粉丝抛弃所有对偶像的神秘感和崇拜感,进而拥有更为独立的人格;
可以欣赏,拒绝崇拜!将明星偶像的职业角色与其现实生活中的角色逐渐划清界限——舞台上您是明星,接受万众粉丝的欢呼;舞台下您就是一俗人,接受社会公德的考量。”
……
感谢陈冠希,感谢所谓的“艳照门”,尽管多位知名女艺人因此受到心灵的伤害,但她们终将为社会做出特别突出的贡献——有贡献,就会有牺牲;
至于牺牲得值与不值,要看以什么样的角度看待——于她们自身当然不值,而于整个社会却几近超值。
一夜之间,无数粉丝心目中的偶像轰然坍塌,衣冠楚楚陡然坦诚相见,人五人六变成不三不四,鱼翅捞饭变成粉丝泡饭。
偶像明星喜欢自己的粉丝吗?看在钱的份上,姑且称之为喜欢。当那些花着父母的血汗钱追逐明星偶像的粉丝们,对明星偶像顶礼膜拜转过头来对生身父母却声色俱厉的时候,难道这就是明星的魅力与偶像的力量?
你心目中的明星、偶像一点都不比你更高尚;当然,前提是你不再因为他(她)们而丧失自己独立的人格。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让那些忘我的粉丝彻底猛醒的机会,去寻找生活中的自己和自己的生活——该读书的好好读书、该工作的好好工作、该找对象的找对象、该结婚的结婚、该生孩子的生孩子、该孝敬父母的孝敬父母……这才是真正的“有意义”。
对于娱乐产业,粉丝的确是一种生产力;只不过与此同时,于其正常的人格乃至生活的破坏力同样惊人。
以前粉丝对偶像都是高呼“I辣舞U”,现在该是冲他(她)们高喊“I砸了U”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