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5-10 12:09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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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对于“车辆不礼让行人”将记3分
伴随着交通行业不断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交通问题值得人们考虑。据天桥交警获悉,该辖区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
在一些交叉路口中,交警示意交通协管员暂时撤离岗位,观察驾驶人的反应,发现100辆右转弯车辆中,有53辆车主动避让过斑马线的行人。而在这53辆车中,也有近半数的驾驶员,一看过马路行人较少,便趁机加速通过,偶尔有行走较慢的行人便不停鸣笛催促。
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当中尤其常见,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交通隐患。
据了解,2月27日18点20分左右,驾驶员谭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沿清河北路由东向西行驶,在行驶至天和园小区门前公交站牌时,恰逢行人徐某沿人行横道过马路。谭某做了抢行过去的选择,悲剧在一瞬间发生。轻型小货车撞上了徐某,致其受伤倒地,徐某随即被送到医院救治,不幸的是由于伤势过重,第二天徐某最终医治无效,离开了人世。
不仅如此,同样是在天桥辖区的十字路口又发生了因机动车不礼惦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处以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虽然交通安全法已有规定,但是不可否认,在日常的交通过程中,对于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更多的只是做个批评,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我们更多的希望相关的交警部门能加大这一方面的监管工作,以及也希望广大的车主朋友能礼让下行人,这不仅是一种美德的体现,更能有效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