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08-20 12:16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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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10万元
近日,一单天津法院判决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争议。被告人许云鹤自称当时好心停车给因违规跨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包扎伤口,却被王老太说成被他开车所撞的。在无法确定王老太伤情成因的情况下,法院认为王老太受伤必定与受行驶车辆惊吓有关,因此判许云鹤赔偿对方10万。网友听闻纷纷围观板砖横飞。
网友“米虫”抢到沙发:现在不知道真正是谁吓到谁了,其实我也被这条资讯吓到了,找谁赔呢?
网友“深南大道”表示无奈:这样判决,谁不怕?下次敢扶老太的,要么是英雄,要么是脑子有问题。
网友“穿云缡纹”表示惊叹:这个王老太跨一个栏就可以赚10万,刘翔的跨栏也没那么值钱吧?
网友“汕金龙”微博了下:敢跨栏过马路还能被车吓?还是被指定车辆吓的,法官大人是不是也想说“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网友“夏天的尾巴”心惊惊:下次看到李老太、王老太还是绕远点好,免得我一不小心打个喷嚏把她震成内伤,伤不起呀!
这事件,与发生在2006年末南京的“彭宇案”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在老太太没有提交确切的证据证明许云鹤车子撞到她的情况,法院就推定许云鹤承担四成责任,实在有草率之嫌。四眼我就认为,作为司法机关,代表着法律的尊严,更要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宁可放过,不可错过,否则将磨灭仅存不多的公益之心,影响之大可想而知。
原文出自【中国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