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1-02 23:33 IP属地:未知
看了一下投票,除了三个管理员,参与投票的共120人,占全部版主的四分之一强
120位版主参与投票,姑且算有效,得票数超过40的,也仅是三分之一票赞成,而那些三十几票的,按理能通过吗?更不用说二十几票的了,如果说投票是民意,是大家决策,那么这样低票入选算民意吗?还有一些涉嫌不足一年的,还有六十几票不被入选的,全乱了套了,我不知道管理方怎么考虑的,既然是公示,就是让说话的,就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为了爱卡明天更好,希望爱卡做事能按规则来,如果选不出四十九人或二十九人来,宁愿要十九人,九人,也不要这样朝令夕改好吗?
还有,常委按说明是要委员选举出来的,怎么委员还没能正式定出来,常委都已经出来了,想看明白,可我真的看不明白
也请爱卡深思一下,500多版主,二十几人支持的委员,去代表爱卡协调民意,会员们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