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11-12 15:08 IP属地:未知
谢老大!希望有更多人交流心得!
笔记:
如果去非指定定损点,第一定损保险唔承认,第二通常定损额度会比较高。
总结如下:1,发生事故,如果系责任方,一定要坚持对方马上到保险指定地点定损。在没有定损单和发票的时候唔好预付维修费。若遇上周末定损点不办公,要与对方签份协议,限定日期前双方定损,否则不负责任,要逼对方尽早定损
2,事故中如果系被撞方,定损后坚持要对方预付部分维修费,最好一半费用,否则对方也可能不断拖你。
3,碰撞时下车要记清楚对方驾驶员,避免对方调包。第一时间报警并要求检查对方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微小事故不涉及人员伤亡,应与警方交代清楚,问清责任方并拍照后,询问是否可以开到路边,否则多一张牛肉干。
一般去大型汽车市场定损点,定损都基本够钱维修,最怕系外表睇唔出来的内伤,当时定损睇唔出,到左维修果时候先知道就麻烦。
这次我自己修车,都系带齐证件到4S,据帮我定损,维修,不过因为涉及双方事故,所以4S没得帮我代为理赔,理赔的时候要带齐双方定损单,维修发票,相关证件复印件到保险公司理赔点办手续。
按照正规程序,不需要预付,定损单发票到手先比钱。之前交强险刚出来过时候,好似被撞果个仲要先比200蚊对方,但宜家都取消了,不需要。但如果作为被撞一方,点都要罗住对方部分钱在手,甘先唔怕对方拖,就算真系拖,起码损失都减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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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z3300 于 08-11-24 15:5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