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路安全法

办理国产机动车重打发动机及车架号码业务

 

  一、资料要求

  1、《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式三份;

  2、车辆发动机、车架拓印三套;

  3、车辆彩色相片两张;

  4、行驶证。

  二、有关规定

  1、车辆发动机、车架号码模糊不清、受损、经车辆管理机关核准无误的,可在指定的厂家进行重新打码;

  2、打印发动机或车架型号、编号、字体和位置,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3.1车辆标志的规定执行;

  3、重新打印发动机或车架号码的,在行驶证附记栏目上盖上"发动机、车架号码已核准"印章。

  三、办理程序

  1、到车管所一楼窗口领取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及签章,办理审批手续;

  2、经市车管所批准的持申请表将车送指定的修理厂按标准重新打凿发动机或车架号码;

  3、将车送检测站检验、照明、拓印发动机、车架号码;

  4、凭上述资料到车管所一楼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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