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路安全法

进口车入户新规定

 

广东省公安交警总队在1999年3月18日宣布进口车入户新规定。

  第一,大贸车辆的备案必须提供《进口配额证明》、《进口许可证》、《货物进口证明书》、《报关单》、《海关缴款专用书》、当地外汇银行指定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等原件。

  第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车辆须提供的资料有:《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报关单》、《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缴税专用书》。以现汇向境外支付购买车辆的,须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年月贸易进口到货付汇核销表》。

  第三,捐赠进口车辆须提供省政府主管部门《捐赠批文》、《进口许可证》、《货物进口证明书》、《报关单》、《海关缴款专用书》。

  第四,海关监管车辆须提供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准予领销牌证通知书》。

  


关于爱卡|招贤纳士|广告刊例|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3号银网中心B座16层 邮编:100086 电话:010-82616677-1000 传真:010-62556006
COPYRIGHT 2007 Xcar.com.c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爱卡汽车网2007 京ICP证:0103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