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7-09 06:36 IP属地:未知
写到这里要打断一下。
我和狗少都是及其不喜欢猫的,但是有一次,我在舒城的一个省道还是国道的路中间,看见了两只像耗子那么大的小猫,几乎奄奄一息,它们呆的地方,估计过不了多久,肯定会被来往车辆压死,于是我就带回来合肥了。
结果就砸自己手里了,送谁谁都不要。
只好带回家。当时狗少看着我捧回这两只连眼睛里都爬满虱子的小野猫,也没说什么,就留下了,并且负责了一日三餐。
因为也不喜欢,就随便起了名字,叫黄黄和小黑。
野猫的生命力就是强,几天下来,就长胖不少,只是,猫这动物,好像总是和人有距离,只有在喂饭的时候,会围拢在脚边,而平时,是不理人的。
一个月下来,黄黄和小黑就能蹦上板凳了,但看着离能自食其力的目标还很远。就在这时,可能狗少同志平时付出的辛苦比较多,居然和猫日久生情,并突发奇想,把猫带到楼下玩,想和小区那些天天遛狗的人一样去遛猫。
结果就是看见了草地,那两只小猫如鱼得水,立刻奔入大自然的怀抱,再也捉不回来了。
当狗少拎着空篮子回来的时候,我还是有一点点难过的,总希望再多养一个月也好,至少他们可以有更多的体力去独自生存。
值得安慰的是,我住的小区是野猫的天堂 ,大大小小有至少 十几只野猫出没。垃圾箱里总有不少好吃的,所以小区的野猫一点不像动画片里的流浪猫那么尖酸刻薄,而个个肥头大耳,雍容华贵。
不知黄黄和小黑是不是能很快适应这样的生活,不知他们能否从容地翻进垃圾箱。
有时候夜里回家,看见脚下窜过的黑猫黄猫,我都不由自主地喊他们的名字,但从没有一只猫多看我一眼,为我多停留哪怕一秒。
猫啊,真是奇怪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