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10-28 11:03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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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在洋买办里打工的中国员工会尊重自己同胞的知识产权吗?真尊重的话他们就不盗版了。所以要了解国情再做评价。如果必须起诉,也得在美国找律师起诉。
单挑,是目前能够表达本人态度的唯一合法、合理的方式。2010年10月15日上午11点多(美国西部时间),微软行政办公室的James K先生在比尔·盖茨办公室所在的34号楼一层大堂接待了我,我表明了态度和递交了取证材料。K答应一定会转告MSN China给我一个答复。但直到我离开微软总部所在的Redmond(西雅图郊区)在美国其他城市旅游,且回到中国大陆以后,MSN China没有任何人主动联系我。哥们我给他们留了自己在国内2个常年使用的手机号码,分属于不同的通讯公司(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应该不会是信号不好造成的无法联系。在我离开微软总部不久,他们总部一个叫Mar的工作人员通过邮件联系了我,职位是Senior Attorney,单位是Microsoft Corporation。他效率很高地给了我他们内容供应商的人员和电话,让我回国以后自己找MSN的内容供应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