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2-05 23:27 IP属地:未知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王昕、罗君临)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即日起至11月底,湖北省将开展为期10个月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省公安厅2月5日对外公布举报电话027-67122770,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
公安部明确要求,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用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违反“两个严禁”的,首先停止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酒后驾驶警车的,除按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按照“五条禁令”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按照规定,6月底前,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警车,要补办相关手续,不能办理的,一律由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收回;对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一律恢复原车外观;对使用伪造、变造警车牌证的,一律依法没收销毁;对挪用警车牌证或将警车、牌证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一律责令纠正、限期追回。对在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随意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退还车辆所有人。确属涉案车辆应当扣留、扣押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目前,省公安厅已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4小时开通举报投诉电话。省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以最大的决心、最严格的措施、最强硬的作风,彻底清除警车和涉案违规问题这一积弊,不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