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一)追撞前车尾部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2、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二)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3、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三)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4、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四)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5、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五)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6、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六)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7、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七)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8、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八)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9、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九)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10、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十)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11、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十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12、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十二)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13、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十三)逆向行驶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14、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十四)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15、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十五)超越前方正在掉头车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16、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十六)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17、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十七)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18、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十八)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19、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十九)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
20、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以下图片所示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二十)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的,图中所示 均为A车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