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速公路大型客车
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
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联合推行
全省高速公路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
全天候24小时右侧通行管控
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
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联合推行
全省高速公路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
全天候24小时右侧通行管控
管控范围和对象:全省高速公路对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依法实施右侧通行管控措施。原则上全天候24小时对大型客车、 中重型货运车辆右侧通行实施管控。
遇交通事故、施工养护作业、路面损坏、右侧车道被占用等情形,应按照现场交警、安全人员指挥、临时增设的交通标志标线等指示临时借用左侧车道通行。
遇交通事故、施工养护作业、路面损坏、右侧车道被占用等情形,应按照现场交警、安全人员指挥、临时增设的交通标志标线等指示临时借用左侧车道通行。
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在高速公路通行规则:
1、高速公路单向2条行车道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应当在右侧行车道行驶,不得驶入左侧车道。需要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行车道行驶。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及时返回右侧行车道。
2、高速公路单向3条行车道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不得驶入最左侧行车道行驶,应当在最右侧行车道行驶。需要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中间行车道行驶,在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及时返回最右侧行车道。
3、高速公路单向4条行车道以上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不得驶入最左侧行车道行驶,应当沿右侧2条行车道行驶,需要借道超车或者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第2条行车道行驶,并应当在超车或者避让障碍物后,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返回右侧2条行车道。
1、高速公路单向2条行车道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应当在右侧行车道行驶,不得驶入左侧车道。需要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行车道行驶。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及时返回右侧行车道。
2、高速公路单向3条行车道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不得驶入最左侧行车道行驶,应当在最右侧行车道行驶。需要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中间行车道行驶,在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及时返回最右侧行车道。
3、高速公路单向4条行车道以上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不得驶入最左侧行车道行驶,应当沿右侧2条行车道行驶,需要借道超车或者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第2条行车道行驶,并应当在超车或者避让障碍物后,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返回右侧2条行车道。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示,对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