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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GLB论坛 >  管理"严重不足" 奔驰金融被银保监局罚款80万元

发表于 2019-09-16 10:36    IP属地: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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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严重不足" 奔驰金融被银保监局罚款80万元
9月11日,来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的公开信息显示,此前因西安女车主维权事件被推至风口浪尖的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存在“对外包活动管理存在严重不足”,违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于9月2日被北京市银保监局处以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或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因发动机出现漏油等故障,一名女车主在其购车的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坐上汽车引擎盖哭诉维权,引发舆论的强烈关切。同时,女车主声称4S店曾在她不知情的前提下,额外收取了15200元“金融服务费”。

西安奔驰女车主坐上引擎盖维权
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此次事件及相关问题约谈奔驰,表示奔驰4S店为消费者办理贷款已向奔驰金融机构收取相应报酬,再以“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名目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奔驰树立行业表率,诚信守法经营。
在约谈两周后,5月23日,奔驰销售服务公司、奔驰金融公司和奔驰经销商联合推出《服务公约》,表示正对经销商网络开展针对金融服务费收取的自查与核查工作。其中奔驰金融公司表示,已要求经销商不得以奔驰金融公司的名义、或以为客户提供奔驰金融公司的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

在被有关部门约谈后,奔驰承诺“绝不捆绑销售,强制消费”
今年1-8月,奔驰(含smart品牌)累计销售汽车46.4万辆,同比增长4.1%,力压宝马奥迪成为国内最畅销的豪华品牌。市场监管总局在约谈奔驰时曾表示,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价外加价、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成为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痛点。尽管奔驰已经作出“绝不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的承诺,也被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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