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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DX7论坛 >  不要被误解了 2018年消分新规详解

发表于 2018-03-04 14:34    IP属地: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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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被误解了 2018年消分新规详解
重磅消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此次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办理。据了解,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不通过网上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朋友,依然可以通过各交通支、大队执法站窗口办理。
消分新规会带来啥变化?
变化一:不能随随便便代扣分了
在新规实施前,如果要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章, 可通过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渠道处理即可。而在新规实施后,如果还想通过自助机、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就需要先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才能处理。
自助处理范围包括: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即: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且发生在绑定备案日期后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自助处理渠道包括:
1.全市各交通支、大队和工商银行对外窗口设置的自助执法终端;
2.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3.“交管12123”手机APP;
4.工商银行网上(手机)银行。
变化二:违章后再绑定扣分不可行
举个例子,如果您是在3月1日当天成功进行了实名认证并绑定车辆的,那么您只能处理3月1日之后的记分电子眼违章,而不能处理在绑定日期之前的违章。也就是说,先违章了再进行实名认证和绑定是行不通的。
绑定数量有限制
驾驶证绑定车辆的数量是有限制的,而同时,一辆车所绑定的驾驶证数量也是有限制的。另外,如果你想绑定车辆后再解绑绑定其他车辆,也是会有限制的,具体如下: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哪些途径可以进行绑定
绑定一共有两种途径:一是下载“交管12123”的手机APP,通过身份证注册,并在手机上绑定车辆信息即可。第二,你也可前往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窗口进行面签、现场绑定。
两种途径有何区别?到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窗口现场绑定,你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填写申请表即可,允许绑定3辆(含)以下非本人机动车,累积不超过5辆。绑定非本人机动车的,还需要被绑定车辆的车主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而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注册的,是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n.122.gov.cn)上的已注册用户。
具体步骤怎样?需携带哪些资料?
1、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绑定的
首先,需下载“交管12123”的APP,然后用身份证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其次,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然后提交相应的资料信息(按照步骤操作即可)。最后,提交资料后则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APP告知申请用户。如果审核不通过,且原因为提交虚假资料的,用户会被加入黑名单,不允许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
2、通过窗口办理绑定的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要携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到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办理即可。
以下6种情形不适用
1. 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有异议的;
2. 驾驶人不具备处理被绑定车辆违法记录准驾资格的;
3. 驾驶人通过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可能达到12分及以上的;
4. 驾驶人或被绑定的机动车属于重点备案、限制处理等情形的;
5. 交通违法记录不在自助平台、终端传输范围内或无法通过自助平台、终端处理的;
6.其它不允许自助处理的情形。
(属于上述情形的,驾驶人需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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