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08-20 00:14 IP属地: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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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14迈皋桥车祸案:被害人家属提起上诉
2016年11月4日晚上7点多,镇江句容人朱小虎,在饮酒后驾车行驶到南京网板路时,连撞7车,并将一对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母子撞死。8月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朱小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无期徒刑,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上判决赔偿6.7万元。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被害人家属表示不能接受,并在今天正式提起了上诉。
今天上午,记者在被害人家属提供的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中看到,被害人家属提出了三点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改判朱小虎死刑立即执行;请求依法撤销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请求依法赔偿上诉人的全部经济损失199万余元。
被害人家属表示,他们在8月14日向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了申诉书,但是两天后,检察院给出了答复,认为南京中院的一审判决并无明显不当,没有重罪轻判,不符合抗诉条件,因此不再提请抗诉。
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面,一审判决只认定被告赔偿丧葬费、交通费及误工费总计为6.7万多元。但对于被害人家属主张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等都没有认可,而且被害人家属认为认定的三笔费用数额偏低。
被害人家属表示,他们一定要为死去的两位亲人讨回一个公道。即便二审维持了原判,他们还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相关损失。
今天,被害人家属已经正式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