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www.shandong.gov.cn/art/2016/10/9/art_285_11082.html)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3号文件
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6〕47号
我爱车可以落户山东,欢迎有识之士选购,具体车况请看一下链接...
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商办建函(2017)11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尽快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符合国家和省级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黄标车除外)均可办理迁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