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8-18 01:22 IP属地:广东
奔驰分别于2014-08-05和2014-08-15,十天内两次召回同一款车型。两次召回的原因含糊不清。有什么隐瞒的实情?8月15日的召回范围是在8月5日召回范围的2010年10月的基础上,提前至2009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了避开广州中院的2009年产的汽车法律诉讼吗?召回后需要更换什么相应零配件才能防止车辆熄火?这个问题,从2011年车祸的法院诉讼至今,仍然未能彻底查清原因,彻底解决隐患。难道关闭暖水截流阀的电控功能,就能够彻底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