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下班回家途中,在浦东高桥保税区,电动车撞上货车尾部,造成电动车车主下颚骨折错位,暂时失忆,已送医救治。货车是河南籍,静止违规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的,交警认定是电动车主责,跟货车师傅协商后,同意责任各一半。这个责任到底应该怎样认定?明明是货车违规停车造成的事故,为什么电动车主责?
如果责任各一半,电动车能认定为工伤吗?这涉及到工资问题,很重要,因为工资是伤者唯一的经济来源。
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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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今天上午跟货车师傅的协商,货车师傅同意主责,电动车次责。但是交警不同意,怎么办?交通只同意责任各一半?有什么办法过交警这一关?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