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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论坛 >  再谈“城管打人后遭围殴”事件:你确信民众有执法权?

发表于 2014-04-20 16:11    IP属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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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城管打人后遭围殴”事件:你确信民众有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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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看了被打的城管,突然有物伤其类的感觉》里看到了一个看似正义凛然的说法:城管执法自身违法,民众凭什么遵守法律?
这里有几个问题要思考
1,执法者需要适当暴力否?
这本身就是我原帖子的重点内容。但很多人都直接无视。很多人看来,执法者要文明执法,这个文明的潜在意思就是“非暴力”。那就要问了,如果被执法者暴力抗法怎么办?或者说非暴力不合作怎么办?执法者“动之以情,说之以理”来执法?
执法者肯定需要适当的暴力来执法,否则法律无法贯彻。
2,你怎么知道城管所做是非法的?
很多人信誓旦旦的认定城管违法在先。理由是用榔头打了人。就目前影像资料来看,我们只看到被打者的样貌,但到底事情经过如何并不确知。执法者需要适当暴力,你怎么知道城管当时所做的是“非适当暴力”?而且那么多人真确的看到的事情全貌?因此就可以来执法啦?
我们现在的舆论实际上就是一点:只要是民众所为,那哪怕再无理也是合理的。政府为代表的所做的,哪怕再合理,也是错误的。这样的舆论你能肯定可以得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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