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上牌
ericzhao1973---广州伟盛机动车检测站新车上牌记(10年5月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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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y68----
广州新车上牌全攻略(09年6月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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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0810---
广州打算做新车主的朋友注意咯~特别是打算自编车牌的(车管所贴的无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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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须知
一、有关规定
1、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2、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港澳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暂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台湾、外国人只能在居留签注或许可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3、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家、广州市关于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
标准的规定。
4、注册登记业务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有四种形式:一是继续使用原机动车
号牌号码;二是计算机自动选取;三是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编自选(仅限小型汽车号牌);四是小型汽车号竞价发放。
5、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只能在广州
市区的分所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申请登记业务,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车辆管理所不予受理。
6、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
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二、办理
业务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3、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详见指南[14])。
4、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由由保险公司提供的补办凭证。
5、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有底盘合格证的须提供原件。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7、查验民警确认机动车后出具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购买19座(含19座)以下载客汽车的须提供《定编小汽车指标使用许可证》;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购买19座(含19座)以下载客汽车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未满两年的、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检且出厂后未满两年的不须提交)。
10、机动车辆刑侦检验通知书(19座及19座以下载客汽车、摩托车及轻型及轻型以下货车、轻型及轻型以下专项作业车须提供)。
11、警车须提交两张《粤O粤警车辆登记业务申请表》。
12、粤O号牌车辆须提交两张《粤O粤警车辆登记业务申请表》和《粤O车辆注册登记指标凭证》。
13、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需提交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其他机动车使用性质由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自主申报。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地址
1、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2、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
3、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4、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5、黄花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38号
6、广保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保税区金桥路8号。
7、大路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号。
8、安海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383号。
9、飘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10、安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黄石东路590号。
11、伟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668号北区A幢12-18。
12、人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镇大马路13号。
13、嘉德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南1951-1961号。
14、南英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庆盛村市南路北侧。
15、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的机动车登记业务除外)。
四、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37203613;车管所:87220001。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的通知》(公交管[2009]91号)第三条“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选定机动车号牌号码……”的部署,我市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选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一)适用号牌种类
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现只适用小型汽车号牌种类(俗称“蓝牌”)
备注:小型汽车号牌的适用范围:中型以下的载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选号适用于小型汽车注册登记、非营运小型汽车转移登记业务和住所地址变更转入登记业务(不含辖区内住所变更登记)。对原核发外籍车号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换发小型汽车号牌标准的机动车。
(三)号牌号码的编制方式图解
我市(含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的互联网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号段为粤A/001XY-粤A/999ZZ,约5万副。具体编制方式如下图示:
(一)序号第四位为字母X的编制图解
发牌机关 汉字简称 | 发牌机关 英文代码 | 由阿拉伯和英文字母组成的序号(车牌号码) |
第一序号 | 第二序号 | 第三序号 | 第四序号 | 第五序号 |
粤
|
A
|
0至9任一阿拉伯数字 |
0至9任一阿拉伯数字 |
0至9任一阿拉伯数字 |
X
|
Y、Z中的任一字母 |
备注:1每一个序号位只能编一个阿拉伯数字或字母
2、前三位数字不能同时为0
(二)序号第四位为字母Y或Z的编制图解
发牌机关 汉字简称 | 发牌机关 英文代码 | 由阿拉伯和英文字母组成的序号(车牌号码) |
第一序号 | 第二序号 | 第三序号 | 第四序号 | 第五序号 |
粤
|
A
|
0至9任一阿拉伯数字 |
0至9任一阿拉伯数字 |
0至9任一阿拉伯数字 |
Y或Z任一字母
|
A至Z任一字母 (除I、O) |
备注:1、每一个序号位只能编一个阿拉伯数字或字母
2、前三位数字不能同时为0
(四)选号流程
1、登录互联网上的机动车号牌号码网上自编自选系统
输入自编自选网址
//59.41.46.245:9080/vehweb/navigator,进入机动车号牌号码网上自编自选系统,阅读《使用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约定】进入下一步。
2、
输入机动车和所有人证明信息
输入自选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所有人身份证明号码和所有人姓名/名称。根据屏幕显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步骤。
3、
所有人联系信息
根据屏幕提示,输入所有人联系信息(住所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邮寄详细地址、固定电话、电子邮箱、暂住证号码)。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步骤。
4、
确认信息是否正确
确认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有误点击【上一步】回到前面步骤重新修改,如果确认输入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进入选号步骤。
5、
选号
通过屏幕按钮输入要预选的号牌号码,屏幕按钮会根据号段配置情况,动态使用相应的按钮,确保输入的号牌号码符合号段设置。输入完整的号牌号码后,系统将自动后台查询输入的号码号码使用情况,如果未被使用,号牌号码右侧将提示该号牌号码可以预选,此时【确认选号】使能,点击【确认选号】正式确认选号,屏幕提示号牌号码预选成功,同时页面自动进入“打印预选号凭证”页面。
6、
打印预选号凭证
系统正式确认选号并选号成功后,系统将显示选号信息,如果本地电脑有打印机,点击【预选号凭证】,系统将打开预选号凭证打印页面。点击浏览器“文件”->“打印”菜单可以打印预选号凭证网页。如果需补打印的,按照上述步骤1-2操作,输入的车辆识别代码已经预选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的第6个步骤补打印。
(五)注意事项
1、预选号码的有效时限
预选号成功后,号牌号码保留五个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顺延),逾期未办理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选取号牌号码的机动车,不允许通过互联网再次选号或修改信息。
特别提示:因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流程限制,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预选号成功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申办业务,逾期车管所将不受理。
2、信息录入的要求
机动车所有人要认真核对,准确录入身份证明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等相关信息,录入的信息与相关证明凭证不符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
3、打印《互联网预选号凭证》
机动车所有人在互联网选号成功后要打印《互联网预选号凭证》,并在办理业务时与业务资料同时提交,并需向受理民警说明已进行互联网选号。如未成功打印或遗失的《互联网预选号凭证》的,可向受理民警说明情况并领取《互联网预选号凭证》(手工填写版),填写后提交。
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有效的申请资料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选取的号牌号码无效。
5、机动车所有人自行在互联网进行自编号牌号码,车管所办公场所内暂不提供相关的选号设备。
(六)办事地址
1、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2、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
3、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4、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5、黄花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38号。
6、广保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保税区金桥路8号。
7、大路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号。
8、安海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383号。
9、飘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10、安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617号。
11、安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黄石东路590号。
12、伟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668号北区A幢12-18。
13、人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大马路13号。
14、嘉德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南1951-1961号。
15、南英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庆盛村市南路北侧。
16、番禺区石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广州市番禺区石基罗家清河东路北63号。(进口机动车除外)
17、番禺区西环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环路158号。(进口机动车除外)
18、番禺区粤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粤禺区钟村镇钟屏叉道侧。
19、广州骏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183号,物通汽车城内。(进口机动车除外)
20、花都区农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农新路17号。(进口机动车除外)
21、增城市增滩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增城市荔城街罗岗村鸡啼岭。(进口机动除外)
22、从化河东南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从化市江埔区河东小海区(自编号1号)。(进口机动车除外)
备注: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车管所办理。
2009-08-31